1、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根据案件情况有权不让家属办理取保候审,这是合理的。 2、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所以就是37天。如果在此期限内不予批捕,到期后公安机关根据侦查情况,依法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直接予以释放。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交通肇事逃逸的,可以拘留。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事拘留无罪应立即释放。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
1、如果劳动者在既没有向用人单位说明事由请假,也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或其他不可抗因素的情况下,出于主观动机不到岗,那么就属于“无故旷工”。 2、员工因具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