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的规则如下: 1.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必须在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的前提下,债权的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视为是债权转让的一种通知方式。 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但并未规定通知的形式。故以起诉
主债权转让必须经过的手续或手段: 1、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 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 3、债权转让通知了主债务人、保证人,并取得保证人的同意。
想让债权转让生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