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时应当注意的法律事项如下: 1、与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转让的股权应当没有权利负担; 3、股权转让应当依法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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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
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的注意事项: 第一,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 第三,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应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 如果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股权转让,又不愿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导致股权转让无法进行工商变更,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