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的探视权和探望权是一回事,都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配合对方使用探望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并不能因为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而避免赡养责任。并且,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必要时被赡养的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进行审判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死亡,生前所欠债务由其遗产偿还。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所欠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被中止探望权利的人,即使中止事由消失,也不能自行恢复,而应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