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一方失踪的,其配偶可以报警处理,一般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警方就会立案,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的,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受时间限制,警方会立案。 如果失踪一方已经下落不明面两年的,则其配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这种情况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家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家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
已经经过调解的案件,之后被告下落不明的时候,如果另一方坚持想要离婚,不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时候,可以不向法院提起宣告失踪的申请,直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当在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夫妻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