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2、此外,新个税纳税人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
1、纳税义务人出售自有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下同)取得所得的个人。 2、纳税范围个人出售自有房屋取得的所得。 3、适用税目、税率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新版个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三险一金(广州是五险一金)-免征额(5000元)-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