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制度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或在某些规定情况下,遭遇意外事故,造成伤残、职业病、死亡等伤害,为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属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废止。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由有关部门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