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复议制度是法律救济制度的一种,由行政复议法作出规定。 2、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重要的法律制度。 3、行政复议是在行政系统内部由行政机关自行消除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活动; 4、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由行政复议法规定; 5、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力的法制保障,使其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并使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又可以维护行政管理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行政活动顺畅进行,提高行政效率; 6、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就包括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
1、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
下列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