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犯罪事实的发生: 1、犯罪事实,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基本事实情况。查清犯罪事实就是要查明何人在何种心态支配之下,针对何种对象实施了危害行为,并造成了何种危害结果,侵犯了何种合法权益。 2、犯罪的性质,是指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即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经由法律规定并通过审判机关确认的犯罪属性,表现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定什么罪名。 3、犯罪情节,《刑法》上的犯罪情节有两种: 一种是定罪情节,即影响犯罪性质的情节,它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素; 另一种是量刑情节,是指犯罪构成基本事实以外的其他影响和说明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各种事实情况。 4、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结果的程度。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是区分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以及由此而定的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如何适用刑罚的重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刑法》第244条【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已经认定共同犯罪的可以继续认定教唆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类型,所以已经认定为共同犯罪的,还可以认定犯罪分子是否属于教唆犯。 《中华人民
这种事情经常和诈骗罪联系在一起,如果构成了诈骗罪,那么受害人的损失应当全部追回。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正常商业目的,采用了误导等手段谋取绝对优势的话,受到欺诈的一方应当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