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十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七日。刑事拘留的期间包括检察院审查批捕所需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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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公安机关对被拘
律师你好,我最近在自学法律发现了一个案件,想请教一下,假设王某是某文物管理办公室的主任,日常是负责保护文物的工作,但在某景点被确定为保护单位后,没有设置明显标志牌说明,致使其
1.刑事拘留12天又加时间是合理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