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律师参加刑事诉讼办案规范》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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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发生后自然人股东转让了自己还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可不可以诉讼?
在么律师,民法典生效后,想知道某一个大案子。我是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商的债权人,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商欠的的5918455到现在也还未还款,前些日子我才知情自然人股东皮某在还未实际缴
一、对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无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数罪并罚。
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时间。剥夺政治权利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