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非过错性理由或经济性裁员为由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这意味着,即使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劳动者存有过错的情况下,合法的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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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怀孕期间可以离婚。 怀孕期间,双方可以协商离婚或由女方提出离婚诉讼,但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诉讼的。 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但是
劳动者生病期间,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
律师您好,我听人家说一个考试作弊的案子,不知道这个罪是啥规定。在高自考的时候,一名学校考点的监考的学校员工同场外人员合谋,通过电脑让应试者考试作弊,过后提成了参加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