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债务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到场,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转移给新债务人后,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 一、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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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在民间借贷中,常常会出现债务人赖账跑路,担保人留下为其“背黑锅”,代为清偿债务的现象。一些不懂法的担保人在履行完还款义务后,通常就自认倒霉,不
转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那欠款由原债务人偿还。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人许可,才可以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由,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