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若是被害人上诉的、检察院抗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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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仅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37条
律师你好,我是广东人。请问,2022年12月21日家里人收到寄过来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面说我岳母窦某因犯了妨害作证罪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被抓起来。现在人被刑拘在东营市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