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 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4、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如下: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 3、授予品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要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行使,并且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受赠人
您好,民法典生效后,想咨询某个大案子。我是北京某科技公司的名义股东,股东名册跟工商登记上均有我姓名,2020年7月法定代表人夏某在没有提醒我的情形下私自把我除名了,我想咨询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