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宣告失踪的,女方可以随时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如果丈夫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离一方坚持要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一方,应拟好起诉书,准备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等,向法院提交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对有下列情形之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因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