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工作三年没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非全日制用工工作三年没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不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第九十九条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动义务,反之亦第三十二条然。
3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第四十七条应的义务。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第六条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事实上,不仅非全日制用工工作三年没签合同不可以要求赔偿,即使是全日制用工关系,如果实际工作的时第七条间已经有三年,原则上也不能再要求赔偿,因为员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仲裁时效只有一年,明知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却在三年内没有任何维权行为,员工已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经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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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违约金约定不明,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请求精神
1、行政赔偿责任的主体实质上是国家,导致损害发生的行政机关只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2、之所以说赔偿主体是国家,主要是因为赔偿费用实际由国库支出,列入各级政府财政;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