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民政局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红色的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配偶的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不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一、当事人不存在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法律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二、当事人没有患禁止结婚的疾病; 三、结婚必须是男
离婚了再结婚登记都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
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