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而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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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后自动解除。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如果在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就应该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在借条中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主张还款,那么借条的诉讼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