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xx月xx日xx时,司机xx驾驶xx车于xx路段与xx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XX死亡。案发后肇事者xx立刻向警方报案,随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事故发生后,xx积极与被害人xx的亲属协商赔偿相关事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xx赔付xx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元。现已支付了前期全部赔偿款xx元。 对于xx的死亡,肇事者XX向我们家属表示了深切的歉意,且在经济情况并不宽裕的情况下,积极协商经济赔偿,通过各种途径筹措赔偿款。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良好。作为死者的家属,我们对于xx的过失行为也能够谅解。因此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从轻判处。 此致 xx县公安局 xx县人民检察 xx县人民法院 人:xx(死者之父)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
交通事故的构成为:事故当事人存在违章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了损害事实;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当事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或者过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不垫付医药费的,受害者可以先自行垫付医药费,并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如果受害人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救助,由救助基金先行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