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想辞职的,如果是在试用期的,那么需要提起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已经转正,则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同时,在某些情况下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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