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民法典生效后,想了解某个小案件。俩人2016年法院离婚的,约定小孩儿给对方,我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我每一回主张探望小孩儿,对方均用各种类型的原因不赞成,或无故增添各种类型的麻烦,需要严肃对待损害我与小孩儿的亲情,我可以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交起诉书么?此种情形会怎么判决?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如果一方不予以协助,另一方可以起诉解决,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介入。
律师解答
探望权纠纷在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此种情形能协商最好先协商,若是协商不成法院也是能判的,毕竟作为孩子的父母是享有法定探望权的,任何一方不得剥夺,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介入。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民法典生效后,想问1个大案。案涉老破小是我与哥们2018年10月共同购买,我们俩共同所有,是因为那时我金额达不到,我签的合约,之后添加的我哥们大名,但是吧现在我们俩欲分这老破小,我
律师好,民法典生效后,想请教1个案件。我告蔡某的案子2020年4月判决的,蔡某根本没有给钱3649989,前阵子我才知情蔡某2017年民政局离了,离婚协议中写明麦子店街道的一套住房归前妻,
民法典生效后,想请问一下某个案。2011年我妈妈拆迁补偿两套房屋,开始的时候我妈妈约定三间房地区的房屋下房本归我,签约了赠给合同书。但是之后房本下了,我妈妈一直没有把房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