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民法典生效后,想咨询一个案子。我奶奶去世前留了个公证处的遗嘱,内部内容为把名下的一套全部赠与我,但我是前两天才知情该公证处的遗嘱,我奶奶是2019年3月离开人世的,赶到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认证但不给办,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声称这种案件情况仅可以赶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交起诉书解决,我要怎么办?这种案件情况会如何判决?我能赢这个官司么?
律师解答
如果所有的遗嘱都是民法典生效之前立的,则依据当时的法律规定,还是公证处的遗嘱效力最高。建议您找继承房产纠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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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湖南人,民法典生效后,我打算法院离婚,简单么?我们二位是2010年领的证,婚后有两个小孩,目前小于8岁,此情况小孩会判给女方么?子女抚养费怎么支付?是一次性付还是可以分多次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