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的构成要件有,对于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还有司法机关正常的管理秩序;客观要件表现为引诱证人违反事实作伪造;对于主体要件只能为案
团伙生产假药罪的犯罪构成有: 1、主体方面: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方面: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客观
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2、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3、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