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年的时候我堂哥应聘进入一家生物生产基地,做销售,只是一名基层员工,他经常去各大医院闲转,遇到急需输血的病人亲人,就宣传他们生物生产基地的血液,通过转卖血液赚钱。几个月前被公安机关查获,原来他们生物生产基地根本没有获得政府卫生部门血液相关手续材料,公安机关以犯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将他抓到公安局了,请教一下,基层员工可以判定为不是主犯吗?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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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律师回复吗?我想问一个案件问题。犯罪情节是这样的,我伯伯年前的时候需要维修房屋,于是在晚上和2个发小带着斧头等工具,进入乡里的林场,采了榆树17珠,但是在转运进行中,被他
认定主犯的方式及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包括有:在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