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三十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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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求教一下律师,我是一位法学自学人士,想了解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及相关罪名的事情。要是邵某为发泄心中不满,在邵某的家中,用苹果手机编写qq“今晚要炸西安市XX地方
请问要是说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逮走,怎么处理?能取保候审么? 律师解答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量刑与损害后果有很大关系,家属要重视,建议
您好律师,我表妹有一个恋爱对象,是做计算机程序的,他为了牟利,自己在网站上租了一个德国服务器,建立了一个网站,利用网站上的爬虫技术,收集了很多情色视频放在网站上,供会员观看,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