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以下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 (2)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 (3)驾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 (4)发现自己不能安全驾驶后,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 (5)积极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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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拿到判决书了,如果被告不上诉检察院也不抗诉的法院不会再开庭;反之提出上诉或者进行抗诉的则法院会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
判刑从轻处罚的情形具体有: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 法律依
请问假若因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抓走,咋办?能从轻处罚么? 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