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代理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 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双方当事人; 4、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
证券公司违背委托承担民事责任。 1、证券公司不得违背客户意思表示买卖证券。证券公司必须按照《证券法》和民法上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