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救济途径有: 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2.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 3.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4.如果您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您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对派出所民警察态度恶劣的或者是包庇处理不公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涉及违法问题的也可以向当地纪委监察部门、检察院进行举报。《警察法》第二十条:人民
如果派出所只是打电话通知,那么就不是传唤。合法传唤有两种形式,一是对于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适用的口头传唤;二是针对公安机关认为其可能是参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就应出
1、轻微伤只是民事赔偿,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对于双方都有损失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3、在责任范围内的金额可以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