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啊,民法典生效后,想请教某一个小案件。2018年,我和中学同学签约了合伙协议合同书,约定我俩共同投资成立北京某瑜伽健身馆,并我中学同学掌握营业执照等证,之后我按期限出了装修费20992,并出了租金113963。但是我出了上面所述费这之后,对方只是登记了他一人名儿,之后不想我参与运转,我可以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立案么?我要怎么解决?这种情况会怎么判?
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可以去您中学同学住所地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立案要求返还,但是可能需要先清算,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
律师解答
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可以打合伙协议纠纷,可以要求停止合伙协议合同书,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首先看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不属于的话再看是否约定了管辖,若无,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伙协议纠纷一般是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建议您起诉解决,否则对方目前这种情况也不可能主动把钱返还给您,您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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