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第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第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第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
构成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会受到多严重的判决?
律师好,我目前正在研读关于妨害公共秩序类刑事案件,是一名参加法考人员。请帮助分析以下案例:假如张某是甘肃人,他的大哥与相邻村的人归咎于排水问题发生争执。为了给他大哥找
当事人可以对下列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1.侵害人格权的案件。 2.侵害身份权的案件。 3.侵害财产权的案件。 4.侵害婚姻关系的案件。 5.侵害死者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