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调解无效的可能会判决离婚,但并不是分居满两年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而不是分居多长时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立案后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是在10天到一个月内。法院立案后应该先发送被告,通知被告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应是夫妻一方,其他人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离婚; 2、被告必须是夫妻另一方;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