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盘、超出预售许可范围的商品房,请勿购买,也不要交纳预付款、定金、诚意金等任何名义的购房款项。 2、慎交房款。在购房时请注意将购房款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存账号应与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的监管账号一致。 3、及时备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求开发商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您可通过开发商提供的业务编码和查询码,登录当地房管局门户网站进行业务查询;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合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 2、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价款及支付方式、房屋使用性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