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暂缓一下了。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婚姻登记前必须要进行婚检,婚检做与不做全凭自愿。但是婚检有很大的好处,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检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对某些疾病提早介入,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为将来生个健康宝宝保驾护航。婚检的好处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具体的类容: 1、体格检查:按婚前医学检查表逐项检查。生殖器及第二性征检查重点是影响婚育的生殖器发育异常、肿块及是否两性畸型。 2、询问病史:重点是影响婚育的精神病、传染病、遗传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各系统疾病、智力发育障碍等病史以及准备结婚男女双方是否近亲关系和月经生育史、遗传病家族史等。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结婚登记前必须做婚前检查,但从医学的角度上来分析,婚检对于新人而言,还是有一定的好处,有存在的必要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
领证不需要婚检报告,需要的证件是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
办理条件: 至少一方为成都市户籍结婚当事人开展的、在知情同意前提下办理 办理流程: ( 1)挂号。 ( 2)去婚检科分诊室等候。 ( 3)提取尿样 ( 4)抽血,化验血液。 ( 5)胸透。 ( 6)返回婚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