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 的条件是: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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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三、必须是自动债权均届清偿期。 四、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五、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