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担保和保全制度来保护自己债权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 3、金钱担保。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除此之外,当出现债务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三、必须是自动债权均届清偿期。 四、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五、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
具体的办法是,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清偿。 《企业
在混合重组方式下,债权人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以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先以收到的现金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再按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