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般来说,抚养费从给付期限至子女18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
抚养费强制执行有以下办法: 一、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名下没有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法院可以执行申报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