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债务的分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属于个人债务的,由夫或妻一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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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去世不影响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原属于企业的欠款和贷款仍然有原企业承担。由其遗产承担,而后由其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 如果债务是法人代表个人所欠,那么就应由法人代
个人债务包含以下类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
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债权问题: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