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法定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基于离婚这种身份关系变更之诉而产生的给付之诉,二者不应分离开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与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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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咨询一个事,我和前夫2020年离婚的,之前我还未看出来前夫有二奶,离婚这之后才知道那个情况,我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离婚这之后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
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损害赔偿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起;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请求损害赔偿提起
我咨询一个小事情,我目前跟我丈夫是分居的情形,我丈夫被我发觉跟外遇同居在一起,还未离,就开始同居在一起,离婚纠纷还未判呢,我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么?我非常生气,我可以主张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