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与继母(继父)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形成了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此时后妈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 抚养义务的主体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死亡或者失去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死亡或者失去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姐。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28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
可以起诉。法律规定,丈夫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丈夫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丈夫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
居间人又称为中介,其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 2、忠实和尽力义务。 3、隐名和保密义务。 4、介入义务。 5、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