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求教一下律师,前不久我朋友入职一家药品生产厂,从事销售,只是一名普通劳动者,他经常去各大医院逛,遇到急需输血的病人亲属,就介绍他们药品生产厂的血液,通过销售血液牟利。前不久被公安机关发觉,原来他们药品生产厂根本没有拿到卫生管理部门血液相关合法经营文件,公安机关以触犯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将他带走了,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普通劳动者可以定性为不是作用力大的犯罪嫌疑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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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请问假如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抓,咋办?能判几年? 律师解答
你好,我特别急一个事情,我亲戚是大兴人,至今他关在朝阳区看守所,犯罪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他大概在数个月前,在朋友圈上发布关于烈士的不当言论,说一个烈士是假的,后来不了解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帮助、教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