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咨询一个问题,我们是一家工程建设公司,我是法人,年前的时候中标了一个河堤修整的项目,于是用挖机对河堤进行修整,修整的时候不可避免导致河水混浊。不远处有一个养殖场,其承包者找到我,说他养殖的虹鳟鱼等鱼类出现大数量的死亡,利益损失达11万元,认定是由于我工程建设公司的修整行为导致的,成为了水污染,但是我们没有排放过废水,河水混浊是河堤修整的时候的正常情况。律师请帮助解答一下,没有排放废水只是导致河水混浊也可能被确定为水污染吗?
律师解答
该事情需要认定河水混浊与养殖的虹鳟鱼等鱼类出现大数量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从而确定是否构成环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