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咨询一下,我爸爸在2015年找工作进入四川的种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但几个月前因绝症去世了,在治疗过程中,因为公司没有给我爸爸缴纳医疗保险,导致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险权益,经社会保险机构计算,如缴纳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机构可认可85903元。我们近亲属计划着请求种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笔利益损失,但我爸爸已经去世了,律师请帮助解答一下,我们近亲属能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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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几个月前我妈妈在大马路边行走的时候,被一个保洁员的非机动车带翻了,经处理事情的民警判定,对方负担主要责任,该保洁员穿着工作服,随身带着清洁设备,应该是归属于某物业单位。
承担刑事责任后一般不需要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或其家属不能向刑事被告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只能就受到的物质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