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缔结婚姻关系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结婚了也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
对于离婚时出轨方是否应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直接的规定。 但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
离婚后分居期间仍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一般情况下财产为夫妻财产,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