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需要的手续证件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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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依据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且,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该财产的,法院可依法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判
可以离婚,但是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离婚。法律只是规定了在此期间,禁止男方起诉离婚。所以,如果双方同意是可以协议离婚的,
如果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双方对房屋应按出资比例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归产权登记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