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杂店购入的零食过期了可以请求商品的出卖方怎么赔偿?

2023-02-2560 人看过

律师您好,前几天我在我家周边的一个食杂店购入4包零食,共花费28元,但是回家后,发觉该零食已经过期14天了,我就没有食用。现在我手里有购物凭证,我向食杂店的经营者请求赔偿,食杂店的经营者只认同退货,我认为仅仅退货是不合理的,咨询一下律师,依据法规我可以请求商品的出卖方怎么赔偿?

律师解答

建议与食杂店的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答

购入的零食过期了,你可以请求商品的出卖方按价款10倍赔偿,不足1000的赔偿1000元。

律师解答

可以进一步详细陈述案情,如情况紧急的可直接电联咨询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