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破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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