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有: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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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抢劫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
劳动仲裁的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