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 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开发商更改设计要提前书面通知购房者,未通知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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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
房子买到手地却被开发商抵押,国土局有监管失职的责任。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
资金挪用情形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细则要求,在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预售款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款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