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
一年。夫妻双方离婚的,超过一年就无权追回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的,其可以在一年内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请重新分割